京華時報訊(記者孫思婭)被同屋的工友懷疑偷手機,建築工人郭利賓心生怨恨,趁對方熟睡之機用刀將其砍死。郭利賓後被判處死刑。昨天記者獲悉,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市一中院對郭利賓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郭利賓今年22歲,河北人,初中文化,農民。經法院審理查明,因被同屋的工友王某懷疑偷竊手機,郭利賓心生不滿並欲報複。2012年5月6日深夜,郭利賓攜帶事先準備的菜刀、尖刀,回到位於大興區瀛海鎮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工地生活區內的宿舍,用菜刀向熟睡中的王某頸項部等部位猛砍數刀,造成王某頸內動脈完全斷裂,致王某失血性休剋死亡。
  據郭利賓的供述,2012年5月5日凌晨4點多,同宿舍的郝某把他叫醒,稱自己的手機找不著了,聽見在他的床上響。他當時很困,告訴郝某等天亮後再找。
  天亮後王某和郝某的手機都找不到了,快到中午11點的時候,王和郝二人把他叫到宿舍外,稱懷疑是他偷的,當時他就解釋不是他偷的,但二人不相信,還讓他賠,他當時很生氣。第二天上午他沒去幹活,晚上他到外面喝了幾瓶啤酒,後到超市買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把菜刀,他想這事王某肯定和他沒完,乾脆就把王某弄死得了。郭利賓帶著刀在工地上等到晚上11點半左右,從窗戶看見大家都睡覺了,就溜進屋爬上王某睡的上鋪。郭利賓舉起菜刀衝著王某的脖子猛砍。郭利賓行凶的聲音吵醒了同屋的工友,倉皇逃出宿舍的郭利賓被工地的保安抓獲。
  法院審理後認為,郭利賓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雖然歸案後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其親屬也賠償了2萬元,但鑒於其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大,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故判處其死刑。  (原標題:只因被疑偷竊小伙砍死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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